核心提示
●“網絡廁所”大致可以分為兩類:一類是網絡廁所以普通人、網友為主要討論對象,匿名因匿名性,投稿不少人將“網絡廁所”當作隨意發泄的發布地方,其中不乏人身攻擊、侮辱辱罵等;另一類通常以社會公眾人物為主要討
●“網絡廁所”大致可以分為兩類:一類是網絡廁所以普通人、網友為主要討論對象,匿名因匿名性,投稿不少人將“網絡廁所”當作隨意發泄的發布地方,其中不乏人身攻擊、侮辱辱罵等;另一類通常以社會公眾人物為主要討論對象,論該有些“廁所號”刻意發一些P出來的網絡廁所明星醜圖,誘導粉絲罵戰●“網絡廁所”裏麵充斥著各種負麵內容,匿名如同一個髒亂的投稿情緒廁所。隨著“髒亂”不斷累積,發布負麵、侮辱消極情緒走向極端化,論該如不合法地披露“被掛者”個人私密信息,網絡廁所對其進行各種惡意的匿名、不道德的投稿謾罵和極端討論形成網暴,甚至引發自殘自殺●建議相關部門及平台管理者加大監督力度,及時予以幹預,根據“網絡廁所”文化的發展,不斷優化完善敏感詞處理係統,讓違規內容無法發布;完善專門的舉報渠道;適當增加處罰力度和措施,對於造成惡劣影響的“網絡廁所”文化參與者,依法追究法律責任“我發在自己社交平台上的照片,卻莫名其妙被別人‘掛廁’了,對方發表了不少貶損我的言論,評論區裏也都是對我的人身攻擊。我很氣憤很難過,卻無計可施。”來自廣東江門的譚女士是一名角色扮演愛好者,她不久前被好友告知,自己發在社交平台上的一組COS照片被人“掛廁”了。所謂“掛廁”,是指當事人照片、行為或言論被網友投稿至社交平台的“廁所號”,亦稱“網絡廁所”;而“廁所號”是在二次元、追星族、遊戲圈中較為流行的一類隔空喊話式賬號,網友可以通過後台向該賬號發送私信進行投稿,賬號所有者再將投稿以匿名形式發出。因投稿的匿名性,不少人將“網絡廁所”當作隨意發泄的地方。《法治日報》記者近日調查發現,在“網絡廁所”的發文內容中,不乏對他人的言語貶低、人身攻擊、辱罵等,評論區也是罵戰頻頻。值得注意的是,“網絡廁所”的關注者、投稿者和被“掛”者,有不少是未成年人。應如何看待“廁所號”的大量存在?不經限製隨意將人“掛廁”辱罵算不算網暴?相關平台對“網絡廁所”是否缺乏監管?如何整治?帶著這些問題,記者展開了調查采訪。肆無忌憚攻擊他人刻意誘導罵戰引流就因為發表了一條遊戲評論帖,上海居民白女士被“掛廁”了。今年6月,某社交平台的好友突然私信她,發來一條帖子截圖:有人在網絡“廁所號”“別偷×××”上將白女士的上述評論進行截圖投稿,並對其進行批判,評論區紛紛附和,夾雜著大量辱罵的言論。“觀點不同可以交流,但為什麽要把別人‘掛廁’辱罵呢?!”白女士感到很不理解和委屈。而這並不是白女士第一次被人“掛廁”——今年5月,她在網絡空間發了一組自己拍攝的動漫周邊照片,也被人投稿至“廁所號”,被投稿者和網友大罵“湊”“垃圾”。她知道後曾私信該賬號要求刪除上述投稿,但始終沒有得到回應。“他們憑什麽在網絡上肆無忌憚地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。”來自山東的劉女士經常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畫作,但從今年6月起,她的畫作接連被人投稿到“火影×××”等多個“廁所號”,並伴隨大量抨擊言論“噠結真不要臉”“這圖醜得要命了”“大媽圖醜死了,滾出××圈”。劉女士氣憤地說,如果覺得畫得不好,可以提意見,但沒必要匿名投稿引導他人一起辱罵,“這樣的‘廁所號’應該被抵製”。記者調查了解到,“網絡廁所”大致可以分為兩類:一類是以普通人、網友為主要討論對象,例如“窮人廁”“舍友吐槽廁”“容貌焦慮廁”“COS廁”等。這些賬號中,有的對投稿有一定限製,如“瓊而×××”投稿規則明確,發表“活該你窮”等侮辱性言論的將直接拉黑;有的則放任甚至鼓勵肆意進行言語攻擊的投稿,如在COS廁“餘弦×××”中,存在大量類似“長得有點像蛆”的嘲諷。譚女士等人的圖片就是被投稿至這類賬號。譚女士告訴記者,在他們圈子裏,這種賬號“臭名昭著”,COS、二次元、遊戲圈子等本來就比較小眾,不少人都相互認識,一旦被“掛廁”,往往很快就會被認識的人看到,大量辱罵也會給當事人造成困擾乃至引發心理問題。另一類通常是以社會公眾人物,如明星藝人為主要討論對象,例如某個偶像組合或藝人的單獨廁、脫粉回踩廁等,此類賬號通常不會對投稿有任何限製,許多賬號投稿規則中還表明不會對投稿內容進行審核,同時徹底實行匿名製,如藝人廁“剋不剋×××”賬號投稿規則明確:就算投稿內容存在造謠並造成粉絲之間爭吵,也不會公開投稿人賬號更不會刪稿。這類“廁所號”中充斥著攻擊性言論,一些賬號中含有惡意P圖、偽造視頻、引戰言論甚至是對粉絲進行辱罵等內容,在“K-×××”賬號發出的投稿中,有一些對女藝人的羞辱性言論。來自廣東深圳的沈先生深受這些賬號的困擾。他說,這些“廁所號”刻意發一些P出來的明星醜圖,誘導粉絲和黑粉雙方罵戰,從而為自己的賬號引流,“看到自己喜歡的明星被如此侮辱,實在氣憤不過,罵得實在太難聽了,但自己一旦去爭辯甚至加入罵戰,又中了對方引流的圈套”。“‘網絡廁所’就不應該存在,沒有底線的發言讓網絡變成一個戾氣十足的地方,應該加強整治。”沈先生說。負麵情緒不斷積累引發侵權網暴問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,如果是從未接觸過相關圈子的群體,很難通過關鍵詞檢索到網絡“廁所號”。然而,如果是COS、二次元、動漫等特定圈子的網友,即使不刻意關注此類賬號,也有極大概率會因為社交平台的“好友點讚”“好友關注”“興趣推送”等功能收到此類賬號的推送。且“掛廁”後,如果引發爭議,在拉扯謾罵中,閱讀量和評論量越高,關注過該領域的網友就越容易收到推送。通過不完全檢索,這些“廁所號”發出的內容經常出現一些具有攻擊性的言論,且粉絲數量多,有的關注量突破10萬,發稿量過萬條。查看這些賬號的過往發帖和評論區,記者發現,有不少“掛廁”和在評論區公然辱罵的賬號主體都是未成年人,如賬號“雪鴞×××”中,投稿人為初、高中生,投稿內容大多是對學校、同學以及老師等人的不滿甚至是咒罵。在某社交平台有專門的“廁所超話”,不少網友自稱“廁妹”“廁友”,公開招友、“掛”人或推薦“廁所號”。據汕頭大學長江好色先生破解版成人與傳播學院教師鄭春風介紹,“廁所號”屬於一種網絡空間的匿名社交圈子,“網絡廁所”文化在發展早期,隻是一些賬號圍繞某些興趣點如明星、動漫等接受網友匿名投稿並發布,但有些賬號在發展過程中,內容逐步走向激進、消極和偏激,裏麵充斥著各種負麵內容,如謾罵、“掛”人、冷嘲熱諷、陰陽怪氣、宣泄惡意等,“如同一個髒亂的情緒廁所”。“就像這個名字中的‘廁所’二字,它本身就是各種消極、負麵信息和情緒的匯聚。”鄭春風說,“廁所”的“髒亂”不斷累積,就會使得負麵、消極情緒走向極端化,如不合法地披露“被掛者”個人私密信息、對其進行各種惡意的、不道德的謾罵和極端討論形成網暴,甚至引發自殘自殺。上海理振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誌勇告訴記者,“網絡廁所”文化的特點在於匿名性和隔絕性,為用戶提供了一個匿名的、隔絕的空間,用戶發泄不受外界幹擾,不必擔心自己的真實身份被揭露。同時,“網絡廁所”文化具有極端性和爭議性,導致一些網絡暴力事件發生。“惡意攻擊和誹謗、侵犯隱私、散布虛假信息、煽動仇恨和暴力、利用平台進行非法活動的‘網絡廁所’,已經涉及損害他人權益、破壞網絡環境以及煽動網暴等違法行為,需要被抵製。好色先生视频每個人都有責任去維護一個健康、積極和有益的網絡環境。”趙誌勇說,“網絡廁所”發布他人不實信息或利用他人肖像進行惡意攻擊,都是侵犯肖像權、名譽權的行為。他還提出,“網絡廁所”文化中的惡意以及攻擊性,會加劇和誤導謠言的傳播。人們在網絡更容易找到與自己觀點相似的人,從而忽視或攻擊與自己觀點不同的人,進一步加劇社會的分化。長時間沉浸於“網絡廁所”也容易讓一部分用戶的道德觀、價值觀、人生觀與世界觀發生扭曲。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甄景善認為,“網絡廁所”的主要參與群體是未成年人或是生活遇到困擾的年輕人,他們形成了獨特的語言體係,如諧音、符號、代號等,一般人難以發現“網絡廁所”的存在,也難以理解其發布內容的含義。但“網絡廁所”這一新興事物正不斷發展,呈現出野蠻生長的態勢,需要從法律法規層麵、平台治理層麵進行有效規製。侵權隱蔽認定困難強化平台監管責任近日,不少網友聯合在社交平台發文呼籲抵製存在攻擊性言論的網絡“廁所號”。同時,有人將“廁所號”中涉及言論辱罵、故意製造事端、造謠等內容截圖保存,向社交平台投訴舉報,希望平台可以對違規內容進行刪除並封號處理。其中不乏關注人數眾多的明星粉絲站帶頭投訴,投訴帖“投訴打卡”的評論就有上千條。然而截至發稿時,記者查看發現其中被集中投訴的幾個網絡“廁所號”仍在活躍發帖“掛人”,發帖文案和評論區中依舊罵聲一片。甚至有的“廁所號”在被聯合抵製後發文回應稱,賬號的運營“是為了維持互聯網友好幽默的氛圍,開設初衷僅是為當代重壓力的年輕人提供一種新穎的放鬆途徑”。那麽,為何對這類賬號的舉報處置困難重重呢?甄景善認為,主要原因在於“網絡廁所”中發生的侵權行為具有較強的隱蔽性,包括平台在內的相關主體難以作出準確認定。一方麵,內容發布主體匿名,不易鎖定侵權主體;另一方麵,相關發布內容常常使用“網絡廁所”獨特的語言體係,如諧音、拚音縮寫、暗語等,常人難以理解,不易認定內容侵權。在鄭春風看來,賬號難以搜索、圈層封閉性強、內部成員的高度匿名等因素都使得舉報處置變得困難。同時,參與投稿的用戶以及賬號內部人員對於“廁所規則體係”的忠誠度比較高,即使內部之間產生矛盾和衝突,也更傾向於以“網絡江湖規則”處理。采訪專家一致認為,對於野蠻生長,甚至潛在引導網絡暴力的“網絡廁所”文化,必須強化監管、開展整治。甄景善建議相關部門及平台管理者加大監督力度,及時予以幹預,可進一步落實網絡實名製,要求發布者隻能發布進行了網絡實名認證投稿人的投稿;對網絡“廁所號”在發布內容和注冊者審核義務等方麵進行限製,根據“網絡廁所”文化的發展不斷優化完善敏感詞處理係統,讓違規內容無法發布;建立針對網絡“廁所號”的專門舉報渠道,進一步完善相應的管理規範;適當增加處罰力度和措施,對於造成惡劣影響的“網絡廁所”文化參與者,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“如果投稿者使用‘網絡廁所’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,被侵權者向網絡平台發出通知,並提供了初步證據,網絡平台拒不采取必要措施,或明知投稿者在實施侵權行為而不采取必要措施,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,網絡平台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”甄景善說。據趙誌勇介紹,《關於切實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》《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》等都對網絡暴力作出了非常明確的規範。監管部門可以通過加強監督檢查、建立舉報機製、加強跨部門合作等介入和調控。社交平台也需要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製度、強化技術手段審核、加強用戶教育、積極與監管部門合作以及嚴格賬號管理。“還需要關注‘網絡廁所’文化產生的原因,通過完善和普及社會工作、性教育、防性侵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等,幫助‘廁妹’‘廁友’走出困境。”趙誌勇說。對個人而言,趙誌勇認為,如果用戶的個人信息被泄露,可以依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維權。建議用戶留意保存相關證據,如截圖、鏈接等,通過平台的內部舉報機製,對不當言論或行為進行舉報;若平台未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,可以向網信辦或公安機關舉報,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侵權方停止侵權、賠償損失等。